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大队特勤比武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合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大队的委托,进行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大队特勤比武耗材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详情请参见磋商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1. 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大队特勤比武耗材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2020GDHXZFCGCS-001
3. 磋商内容:见第三部分
4. 采购预算:303180.00元
5. 交 货 期:见第三部分用户需求
交货地点:见第三部分用户需求
6.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 6 月 23 日至2020 年 6月30 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休息时间、节假日除外。
7. 供应商资格:
7.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上一年度,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7.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7.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价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磋商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身份证原件现场核对。
8.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9.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7 月 6 日 下午14:30。(北京时间)
10.磋商时间:2020年7 月6 日14时30分
11.递交报价文件、磋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11号605房
采购人: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大队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路66号
联 系 人:文先生
电 话:15112226660
代理机构:广东合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11号605房
邮 编:510507 E-mail: gdhx968@163.com
电 话:(020)89281507 传 真:(020)89281507 联 系 人:黄先生
广东合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6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