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井街道办事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库扩库公告
为规范石井街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根据《广州市白云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工作指引(试行)》(云府办〔2019〕69号)等有关文件,结合石井街实际,由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井街道办事处对原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库(共8个)进行扩建,扩建后统称“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井街道办事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库”(以下简称“企业库”),原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库正式入库单位直接进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井街道办事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库(不需要进行入库申请),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井街道办事处委托广东合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本次扩库工作。现公开征集入库单位,各企业根据对应条件自愿申请,经审核符合要求择优后扩库入库。具体如下:
一、扩库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井街道办事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库
二、扩库单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井街道办事处
三、扩库服务单位:广东合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适用范围
(一)本企业库适用于石井街各科室、事业单位、集体企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集体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集体资金占控股、主导地位投资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使用农村集体自有资金投资或者农村集体自有资金占控股、主导地位投资和使用财政补助资金投资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第三方合作建设,由第三方出资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
(二)适用限额标准:施工类项目适用范围为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监理和房屋安全鉴定服务类项目为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2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
(三)本次扩库有效期:暂定2年,待使用期满后,视情况采取延续使用、扩库或重新扩库等方式开展企业库管理工作。
(四)如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对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要求有所调整,扩库单位按其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五、扩(建)库类别设置
扩库后的“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井街道办事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库”共分13个类别:其中(1)-(5)为施工类企业库,(6)-(13)为服务类企业库。具体如下:
注:(A3库)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库、(A5库)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企业库、(B2库)水利工程监理企业库、(C3)水利工程设计企业库、(C6)房屋安全鉴定企业库,不进行扩库,延续使用原企业库入库单位(含原备选单位)。
六、扩库入库企业资格合格条件
(一)申请扩库入库的企业应具有以下共同条件:
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申请人须按照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提交《扩库入库申请人声明》。
(二)除以上条件外,根据企业类别不同,申请扩库入库的企业还须分别具有以下资质条件:
1、(A1库)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库: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A2库)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A4库)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库:企业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业务范围应含有园林绿化工程(风景园林工程、景观绿地工程、绿化工程服务)等相关业务范围,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未显示具体范围应按证书查询要求打印相关网页。
4、(B1库)工程监理企业库:具有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②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5、(C1库)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企业库: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6、(C2库)市政工程设计企业库: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市政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③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7、(C4库)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企业库: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8、(C5库)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企业库: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②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④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或⑤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或以上资质,或⑥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以上资质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的除外)。
(三)本次扩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七、扩库公告发布时间和扩库入库登记时间、地点、方式
(一)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7月23日。
(二)扩库入库登记时间: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23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三)扩库入库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1、申请人须在扩库入库登记时间内提供以下扩库入库登记资料(各一份)到广东合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11号力达广场A1栋605),资料符合要求后进行扩库入库登记。
2、扩库入库登记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扩库入库登记申请表原件(详见附件1);
(2)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详见附件5中的格式4);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办理扩库入库登记手续时提供)(详见附件5中的格式5)。
(四)扩库入库登记时间、地点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及扩库服务单位通知等相关信息。
(五)申请人在扩库入库登记成功后需向扩库服务单位缴纳500元/库的文件资料费,由扩库服务单位收取并开具收据。
(六)申请人需按要求提供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扩库入库登记成功的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如有某类企业库办理扩库入库登记的申请人不满足公告要求,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扩库单位在确认正式申请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扩库入库登记时间。当延长登记时间后仍有个别企业库的登记申请人不满足公告要求,将以此确认该类企业库本次扩库失败。
八、递交扩库入库申请文件时间、地点
(一)递交扩库入库申请文件时间: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7月30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二)递交扩库入库申请文件地点:广东合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11号力达广场A1栋605)。
(三)递交扩库入库申请文件时间、地点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及扩库服务单位通知等相关信息。
九、扩库入库申请文件的编制
(一)扩库入库申请人提交书面扩库入库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扩库申请人名称及申请扩库入库的企业库编号及企业库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扩库入库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2《入库申请人提交资料一览表》。
(三)扩库入库申请文件:包含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同时密封在一个封包中。
1、纸质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副本可以用正本复印,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2、电子文件:一份(U盘,电子文件内容应包含所有扩库入库申请纸质文件的内容,按扩库入库申请纸质文件正本的word格式和PDF格式各储存一份电子文件,扫描件为彩色,不设密码。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3、若扩库入库申请人同时申请两个或以上专业类别企业库的,需分别编制、封装及提交相应的扩库入库申请文件,否则其所有的申请将被拒绝。
(四)扩库入库申请人应承担其扩库入库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扩库单位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五)扩库入库申请人提供的扩库入库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连续页码,所有资料须每页加盖公章。
(六)申请人所递交的所有证明材料,若存在虚假材料,一经发现,经确认证实后,扩库单位将取消其扩库入库资格,并上报给相关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扩库入库单位需在扩库单位要求时间内提供扩库入库申请文件涉及的所有原件核查,如原件不齐或与原件不符的,扩库单位有权取消其入库资格。
十、资格审查及正式扩库入库单位的确定方式
(一)本次扩库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和择优评分工作,评审委员会由扩库单位依法组建。
(二)本次通过资格审查的扩库入库申请单位采取以下方式确定扩库入库家数:
1、施工类企业库的扩库入库家数:
(1)施工类每个专业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等于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为本次扩库正式入库单位。
(2)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扩库入库申请人多于5名时,择优选取前5名申请人为本次扩库正式入库单位。排名第6至10名的扩库入库申请人作为本次扩库备选入库单位,当有正式入库单位被取消入库资格或自愿退库时,则由备选单位按扩库入库公示排名依次递补。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扩库失败。扩库单位将修正扩库公告,重新组织扩库。
2、服务类企业库的扩库入库家数:
(1)服务类每个专业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为本次扩库正式入库单位。
(2)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扩库入库申请人多于3名时,择优选取前3名申请人为本次扩库正式入库单位。排名第4至6名的入库申请人作为备选入库单位,当有正式入库单位被取消入库资格或自愿退库时,则由本次扩库备选单位按入库公示排名依次递补。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扩库失败。扩库单位将修正扩库公告,重新组织扩库。
3、原库内备选单位不再是本次扩库备选入库单位(不进行扩库的除外),如参加本次扩库入库申请,需按本次扩库公告要求重新提交入库申请资料。
4、如原库内正式入库单位自愿退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井街道办事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库”,需在本次扩库入库登记截止时间前,递交退库申请(格式自定)。如有退出,本次扩库入库家数相应增补。
5、本次扩库正式扩库入库单位按扩库类别缴纳扩库服务费1000元/家/类别,由扩库服务单位收取,并开具收据。
十一、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及本公告的修改、补充、扩库入库单位名单信息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网址http://www.by.gov.cn)及扩库服务单位网站发布。
十二、监督管理和暂停、清退制度
(一)根据《广州市白云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井街道办事处自行对企业库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井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企业库管理办法对入库单位进行动态管理,实施评价考核。
(二)入库企业应依法参与白云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活动,并承诺遵守《广州市白云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库管理办法》的管理制度,接受扩库单位和项目建设业主及各有关部门的监督与考核。根据对入库企业的考评情况及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增加、减少企业库入库的数量,或对企业库进行调整,入库单位不得因此请求扩库单位赔偿任何损失。
(三)入库单位有以下任一情形的,将被暂停其三个月内参加区内所有类别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随机抽取、比选的资格,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不诚信行为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1、履约诚信方面:确定为承包人后,无故放弃承包资格,或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不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2、项目组人员配备方面:项目负责人未到岗或长期缺勤,经建设单位2次或以上催告后仍不改正的;人员配备不足或配备的工作人员能力不满足项目要求,经建设单位2次或以上催告,仍未能在建设单位限定时间内改正的;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组主要负责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的。
3、项目进度方面:合同签订后,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进场开展工作,经建设单位2次或以上催告后仍不改正的;因工作安排不合理,或资源配备不到位、不积极配合建设单位等承包单位方面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天数超过合同约定总工期的30%,或延误天数达45天或以上的;或因承包单位原因,未能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按要求报送结算资料,经建设单位2次或以上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4、工作质量方面:不积极配合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内容,或工作存在明显失误,拒不改正,或反复出现相同失误的;因承包单位原因,不按经审查的施工图纸施工,擅自变更施工内容的;质量验收不合格,导致返工达3次或以上的。
5、安全文明施工方面:未严格执行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6个100%”工作要求被投诉两次或以上且拒不整改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未专款专用的;未为作业人员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相关标准,受相关主管部门批评,或被建设单位书面警告且拒不改正的。
6、工人工资支付方面:未严格执行省、市、区有关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的;未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导致对项目实施造成较大影响的。
7、其他:未按建设单位的建设管理相关制度执行,经建设单位3次或以上警告但仍不改正的。
(四)入库单位有以下任一情形的,将被清退出区内所有类别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库,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不诚信行为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1、通过隐瞒、伪造、涂改、假借、挂靠、弄虚作假等非法手段取得入库资格的。
2、将承揽的项目转包、违法分包的。
3、在项目交易过程中或承揽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挂靠现象的。
4、未兑现入库申请承诺的。
5、未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导致工人集体上访或其他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6、因承包单位责任,导致承接的项目发生一般事故或以上等级的质量、安全事故的(事故分级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7、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向他人泄露保密材料,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8、一年内被暂停随机抽取、比选资格累计达2次的。
9、其他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禁止的情形。
十三、联系方式
扩库单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井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赖工
联系电话:020-86406160
扩库服务单位:广东合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20-89281507
扩库单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井街道办事处
日期: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