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街环卫设施及垃圾分类设施维修服务
项目概况
南岗街环卫设施及垃圾分类设施维修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xcg20230707
项目名称:南岗街环卫设施及垃圾分类设施维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提供《响应承诺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1日 至 2023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
方式:本项目采用邮件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凡有意参加者,可在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填写完整的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见附件)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gdhx968@163.com),经审核符合要求并交纳磋商文件工本费(售后不退,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收据)后予以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电子版。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合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11号力达广场A1栋605)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合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11号力达广场A1栋60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南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3731号
联系方式:秦先生,189889240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合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11号力达广场A1栋605
联系方式:高先生,020-892815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工
电 话: 020-89281507